举报须知:
一、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范围:
1.皖西学院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皖西学院所属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皖西学院所属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皖西学院纪委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皖西学院所属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不予受理事项: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进行举报前,请认真阅读此《举报须知》)
来信请寄: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皖西学院纪委办公室案管审理室
邮政编码:237012
来访请到:皖西学院明德楼803室
举报电话:(0564)3305055
举报邮箱:jwi@wx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