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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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良现象。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初步实现了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群众投诉“直通车”和投诉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实行首问受理、当天处理、归口办理、全程督办的工作机制。瞄准“庸懒散软”和“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组织、宣传、财政、公安、工商、审计、外事、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今年以来,我们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先后组织150个明查暗访组,进行了187次检查,抽查了996家机关单位,暗访了1084家酒店等营业场所。清明节和国庆节期间,我省又开展了公车私用问题专项检查,组织了13个暗访组,开展了18次暗访,查出公车私用问题11起,并逐一进行了纠正处理。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过程中,我省还从制度建设入手,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五个专项行动和建立五类重点制度,从制度上促进党员干部切实改进作风,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最近,省里又陆续制订出台了《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建立“三公经费”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以及“小金库”清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从预算约束、支出控制、通报预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构建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出台之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聚合崇俭抑奢的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环境。

    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截止11月底,全省共查处374起,处理5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167人)。这些查处的问题,比较集中的是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分别占总数的22%、11%和9%。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各地还对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但是仍然有少数人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极坏。今年9月5日,省纪委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当时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本情况,公开曝光了6起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再次曝光一批我省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

(1)省医学情报所所长、省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尚柏利用子女婚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省医学情报所所长职务,并依照程序免去其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退回。

(2)阜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学生处设立“小金库”,财务处处长王幼桂、学生处处长夏小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调离现岗位。

(3)合肥市肥东县国土资源局桥头集分局监察中队中队长李恩洋向服务对象索要物品,接受吃请,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4)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局长徐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置的超标车予以收缴。

(5)黄山市祁门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县卫生局副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马惠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上缴财政。

(6)滁州市全椒县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刘怒违规向多家服务对象(均为民营企业)借用车辆为其子操办婚礼,未支付用车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阜阳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科科长马伯平与阜南县文广新局副局长王振欣、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海勇等5人工作日午餐饮酒,马伯平等5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抓作风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里有关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服务理念、工作方式和行为习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要带头执行规定,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联系群众,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示范者、实践者。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和中央纪委近期发出一系列通知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坚决刹住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健身等奢侈浪费行为和滥发奖金补贴等不正之风,切实做到清廉过节树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认真查处是渎职”的责任意识,继续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保持监督检查和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要加强元旦、春节和各地“两会”期间执纪监督工作,形成氛围,形成声势,形成震慑。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